簡介


香港科技大學華南研究中心受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委托,進行「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的調查工作。

 

根據2003年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方面:
  • 口頭傳說和表現形式(如圍頭話/畬話、竹枝詞、鶴佬話、客家話、漁民話等)
  • 表演藝術(如南音、道教音樂、祭白虎儀式、鹹水歌、麒麟舞、木偶戲等)
  • 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如螳螂拳、點燈、盂蘭勝會、打小人、天后誕、盆菜、太平清醮等)
  • 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如中藥製作、跌打、傳統中醫藥、龜苓膏、浸酒、漁民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等)
  • 傳統手工藝(如蒸籠製作、涼果醃製、龍鳯木雕、染布工藝、捕魚技藝、臘味傳統製作工藝、篆刻、籐編器物等)

為了有系統地進行普查工作,香港科技大學華南研究中心一方面從香港現存文字記錄、檔案及錄像資料(如大學圖書館、公共圖書館、歷史檔案館、博物館、學術出版刊物等),初步瞭解及整理名錄項目在香港現存的情況。另一方面,我們會派員考察記錄不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採取「參與觀察」(Participant Observation)的實地田野研究方法,由擁有田野研究經驗及從事「質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的研究人員進行訪問、觀察及拍攝紀錄活動的過程。與此同時,我們亦會尋找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人士進行口述歷史訪問,以瞭解該項目的歷史沿革、內容形式、傳承人的履歷等。

在普查的過程中,我們會盡力涵蓋所有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亦歡迎地方社會或個人直接向本中心提出申報自己認為有價值的傳統項目及提供相關的現存文字記錄、檔案及錄像資料。申報者請填妥附表一⟨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申報表⟩或/及附表二⟨香港周期性地方傳統活動時間表⟩,然後透過電郵、傳真、郵寄或親身遞交表格到香港科技大學華南研究中心。

所有申報者或機構均可於普查研究完成時獲頒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簽發的「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嘉許狀」,以茲鼓勵。

截止申報日期: 2011年9月30日